卢侗公职务历程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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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侗公职务历程记述



粤东卢氏始祖 : 北宋名贤卢侗公职务历程记述
《卢侗公职务表》
       卢侗公的荣耀,不在于官职多高,而在于名列唐宋潮州八贤;在于“为人质朴”“行实朴茂、学术优深” 的人品、学识,得到余靖、蔡襄等重臣、名臣的大力推荐;在于长期担任国子监直讲,“讲训上庠,诸生服其行谊”;在于敢于为民陈情,力言新法不便;在于太子中舍人致仕归里,治水患至今仍福泽一方。所谓“直讲家风”“中舍留芳”“名贤传家”是也。
 
“靖帅广州,以机宜辟”未确定时间:或在皇祐四年(1052年)七月余靖经制广西、广东贼盗,与狄青、杨文广平定侬智高“大南国”叛乱时,卢侗以余靖帅府机要秘书身份参加平叛战争。或在嘉祐六年(1061)五月余靖以尚书左丞、广南东路兵马都经略安抚使知广州时,卢侗担当余靖幕僚。
 
庆历三年(1043),二十一岁,乡贡。

皇祐五年(1053),三十一岁,举“贤良茂才”特奏名进士。

皇祐五年(1053),三十一岁,充补潮州长史。

至和二年(1055),三十三岁,赴吏部流内铨报到等候差遣。

嘉祐五年(1060),三十八岁,守惠州归善县主簿。

治平二年(1065),四十三岁,枫宸召对(皇帝召见),言论称旨,授国子监直讲。

治平二年(1065)—熙宁四年(1071),四十三岁—四十九岁,将仕郎,充国子监直讲,“讲训上庠,诸生服其行谊”。期间,参与校勘《荀子》等经典。期间,赐绯奉旨巡察川、陕、淮、浙等地,问民疾苦。

熙宁二年(1069)九月,王安石变法实施“青苗法”。熙宁初,卢侗上封事,力言新法害民。此后,在国子监给生员讲课时,分析新法的弊端。熙宁四年(1071)十一月,被苏液密报王安石“学官、生员非毀时政”。王安石大怒,将国子监五名直讲全部罢职,更换成自己的妹婿、侄女婿、学生等亲信。宋朝廖德明评价卢侗“法蠹力陈,持论尤确”。明代状元海阳人林大钦评论:“卢侗、安石之论,有国士之风。”

熙宁五年(1072),五十岁,出知柳州军州(即州府的军政最高长官,)。

熙宁七年(1074)前后,五十二岁,出知循州军州(即州府的军政最高长官可能相当于现在的省或直辖市的书记兼司令)兼管内劝农事。

熙宁九年(1076)前后,五十四岁,回京,权知秘书省事兼右正言、承奉郎、守大理寺丞。
 
熙宁十年(1077)或元丰元年(1078)初,五十五岁或五十六岁,以太子中舍人致仕,归居潮州府城(海阳县城)东北隅之站巷,另筑别业于海阳冠陇神山之下,读书注易其中。

卢侗归隐海阳,在冠山居住期间,适逢韩江溃堤水患,遂捐资带领乡民治理水患,导水形成半月形绕村长塘,出上窖而达于河,远近赖之,乡人感其恩德,称“中舍潭”。中舍潭至今仍发挥防涝防洪作用。

作者:卢建庭
潮州八贤卢侗公是一名朝官,上朝言政(可能相当于中央委员、人大代表),参与中央政策的讨论。其任过的职位可能相当于三品或四品级别,或副部级。相当的了不起,这是卢家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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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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