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南京·傀儡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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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1938年
头目:梁鸿志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是抗日战争期间日本扶持建立的一个傀儡政权,成立于1938年3月28日的南京。这一政权主要由梁鸿志等人领导,在日本华中派遣军的支持下建立。该政权管辖着苏、浙、皖三省的日占区以及宁、沪两个特别市。 在政权成立后,梁鸿志作为头目成立了“新民会”,实施反动统治。同时,他勾结华北临时政权的王克敏、王揖唐等汉奸,利用汉奸组织“大民会”进行大量卖国投敌的活动。这些活动得到了日本侵略者的支持和指导,尤其是陆军少将、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被聘请为“大民会”的首席顾问。在日本侵略者的监护下,“大民会”成为了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重要工具。 随着汪伪政权的成立,梁鸿志转任汪伪政权监察院院长。1944年11月,在汪精卫病逝后,梁鸿志又改任立法院院长。然而,随着日本投降,梁鸿志于1945年躲在苏州。同年10月2日,他在苏州被捕,并随即被押解至上海。最终,梁鸿志因汉奸叛国罪于1946年6月21日被判处死刑,并于同年11月9日被执行枪决。
 
政治结构
       1938年3月28日,在日本华中派遣军的直接操纵下,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政权定北洋政府时期的《卿云歌》为国歌。根据日本政府决定的《调整华北及华中政权关系要领》,华中新政权被定位为地方政权,原则上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作为中央政府,尽快实现合并统一。 尽管名义上是一个地方政府,但维新政府设立了类似中央政府的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院。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司法院长人选,初期仅设行政院和立法院。温宗尧担任立法院院长,梁鸿志担任行政院院长。此外,还设有议政委员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常务委员包括梁鸿志、温宗尧及内政部部长陈群三人组成。 具体到各部门的设置,梁鸿志兼任行政院长兼交通部长,温宗尧担任立法院长,陈群担任内政部长,陈箓担任外交部长,陈锦涛担任财政部长,王子惠担任实业部长,陈则民担任教育部长,任援道担任绥靖部长,胡礽泰担任司法部长。这些官员多为过去北洋政府中的要人与官僚,社会号召力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维新政府的所有政务均由特别设立的日本顾问部控制。未经与顾问协议,维新政府不得施行任何政务。行政院会议内容及决议案,均需由顾问事先按照日方意见定调。甚至连伪政权成员的生活起居也受到日本顾问的严密监视。 至1938年8月,江苏、浙江、安徽各省的伪政府相继成立,分别在吴县(今苏州市)、杭州及凤阳县蚌埠镇(今蚌埠市)设立。1938年10月16日和次年3月3日,原伪上海和南京两市政公署改称为上海和南京两特别市政府,这也标志着维新政府的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 综上所述,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是在日本侵略者的操纵下建立的傀儡政权,其存在不仅反映了当时中国面临的严峻局势,也揭示了部分人士在国家危难之际的背叛行为。这段历史时刻提醒我们珍惜和平,铭记历史教训。
 
外交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成立之后,迅速与日本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其中,《华中铁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要纲》等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华中地区的资源被无情地出卖给日本。这一系列卖国行径使得日本能够迅速掌控华中地区的经济命脉,肆意掠夺中国的宝贵资源和物资。同时,伪政权还大肆发行伪钞,进一步加剧了对沦陷区人民财产的掠夺,给当地民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经济
      从经济层面来看,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一直是中国的经济和金融中心,因此自然成为了日本实施经济侵略的重点区域。而维新政府最大的罪行之一,就是在经济上为日本侵略者提供了便利和支持,协助其对沦陷区人民进行残酷的掠夺,从而为其扩大侵略战争提供物质基础和服务保障。 具体而言,梁鸿志等汉奸以“政府”的名义,非法劫收了上海海关以及中国政府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的税收机关。这些原本属于中国政府的重要财政机构,在落入伪政权手中后,实际上成为了日本侵略者的工具,为他们服务并听命于他们。 此外,1938年10月30日,在上海成立了名为“华中振兴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实体,该公司由日本著名资本家儿玉谦次担任总裁。从此以后,华中地区的交通运输、电力供应、通信网络、矿产开采、水产养殖、煤气供应等多个关键领域基本上都被日本侵略者所控制,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利益和地区发展。 更为恶劣的是,1939年5月,维新政府开办了所谓的“华兴商业银行”。尽管表面上看它只是一家普通的商业银行,但实际上却享有发行货币以及代理伪维新政府“国库”和“公债”事务等多项特权。该银行发行了一种名为“华兴商业银行券”的流通货币,并将其与法币等值流通,此举极大地破坏了中国原有的金融秩序。维新政府还规定所有税收必须使用华兴券缴纳,并且要求在商业交易、债券及债务转移过程中不得拒绝接受华兴券。在上海海关,华兴券也被强制使用,这不仅攻击了国民政府对外贸易政策,也影响到了外国商人在中国市场的正常经营活动。对于拒绝使用华兴券的人,维新政府更是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为了讨好日本主子并满足自身挥霍无度的需求,维新政府公然推行“烟、赌、娼”三大毒化政策。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不仅毒害了无数同胞的心灵,更榨取了大量钱财。在伪政权统治下,沦陷区陷入了乌烟瘴气的局面:无数家庭因贫困潦倒而倾家荡产,许多无辜的家庭被迫分离,更有众多良家妇女不幸沦为妓女。这些行为给中国人民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痛记忆,也成为历史上一段黑暗而耻辱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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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鸿志(1882年-1946年11月9日),字众异,晚年自号迂叟,是福建省长乐县人。作为近代中国一位颇具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他在中国历史的动荡时期扮演了重要角色,特别是在日本支持下成立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中担任要职。 梁鸿志出生于1882年,是清末著名楹联大师梁章巨的孙子。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广泛阅读经典著作,并对古籍收藏有着浓厚的兴趣。梁鸿志在文学创作方面造诣颇深,尤其擅长诗歌创作,著有《爰居阁诗集》。其作品情感细腻、意境深远,展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在当时的文坛上享有较高声誉。 梁鸿志于1905年考入京师大学堂学习,毕业后加入同盟会,投身革命事业。他曾任山东登莱高胶道尹公署科长及奉天优级师范学堂教员等职务,并积极参与辛亥革命。中华民国成立后,梁鸿志成为安福系的重要成员之一,与王揖唐和段祺瑞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曾担任北洋政府陆军部长、京畿卫戍司令秘书长等要职。然而,在1920年皖系(以段祺瑞为首)战败后,梁鸿志被列为“十大祸首”之一而遭到通缉,被迫逃往天津避难。1925年,当段祺瑞担任临时执政时,梁鸿志出任政府秘书长;但随着段祺瑞政权的倒台,他又辗转闲居于天津、大连、上海、杭州等地。 抗日战争爆发前,梁鸿志再次定居上海,并因收藏36件宋代珍贵文物而被称为“三十六宋斋主”。1938年,梁鸿志出任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1940年,汪精卫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后,梁鸿志转任监察院院长。直至1944年汪精卫去世,梁鸿志接替其担任立法院院长一职。 1945年日本投降后,梁鸿志藏匿于苏州。同年10月2日,他在苏州被捕,并被押解至上海。随后,梁鸿志被关押在楚园里,成为一名阶下囚。次年6月21日,法庭以汉奸叛国罪判处梁鸿志死刑。最终,在1946年11月9日,梁鸿志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充满争议的一生。 回顾梁鸿志的一生,他不仅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文人,更是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留下深刻印记的政治人物。尽管其晚年的选择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经历反映了那个特殊时代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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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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