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千三百八十五年



公元1385年,农历乙丑(牛)年,天干五行属木。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洪武]十八年

【洪武,1368-1398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年号,明朝政权第一个年号。

北元,第三位可汗~孛儿只斤·脱古思帖木儿,[天元]七年

陈朝(越南)也称“安南国”第十一任,陈晛(又名陈日炜)[昌符]九年

日本南朝[元中]二年

日本北朝[至德]二年



【同时期政权】

帕竹第司(西藏)第五任 札巴坚赞,(1385-1431年)

哈密~第一任,兀納失里,1380至1393年

大理国【世袭总管】第十三任,段世,,1382—1387年)

西吴(西夏),小政权的首领叫做“西吴王”((西吴又名拉堆绛)),实际也就是“西夏王”的称号。明朝成化年间亡。】

陈朝(越南)也称“安南国”(1225-1400年)。

古格(西藏阿里),,【814/842年--1630年.国灭】 

王氏高丽,(918-1392年),1392年被朝鲜王朝取代。历经34代君主,共475年

【世纪】14世纪
【中历】黄帝纪年4082年
【年代】明朝.太祖朱元璋

【在位皇帝】

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1368-1398年)

【年号】明[洪武]十八年 北元[天元]七年 越南[昌符]九年 日本南朝[元中]二年,北朝[至德]二年


【朝代】

明朝】(1368—1644年)‘南明(1644—1662年)明朝中央政权灭亡后的政权】。【明郑(1662—1683年)】

公元1385年2月10日,农历:1385年正月(大)初一,伊斯兰历:786年12月28日,波斯历:763年11月22日,星期:星期五,干支:乙丑年 戊寅月 癸亥日,属相:牛,星座:水瓶座,节气:2月12日雨水 2月27日惊蛰,数九:七九第6天,儒略日数:2226970
 
【出生名人】
 
【逝世名人】
 
【中国大事记】
明.洪武大事记

1385年 明洪武十八年
二月,魏国公徐达病逝。
三月,郭桓案发,受牵连被杀者达数万人。
十月,颁《御制大诰》于天下。
是年,罢谏官,设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
1385年,黄仁义考中进士,是科举以来南靖县第一个进士。
1385年,中国明朝在南京建立观象台,是世界上最早的设备完善的天文台
1385年,明升兖州为府
1385年,明降济宁为州
1385年,明滕县改属兖州府

1385年,选进士为翰林院承敕监六科庶吉士,进士入翰林自此始。
1385年,明洪武十八年 三月,郭桓案发,郭下狱死。
1385年,七月,山东大旱
1385年,10月23日海德堡获得了教宗乌尔班六世的建立大学特许。
1385年,十一月,诏免山东税粮
====
朝觐官政绩的考核
  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初九日,吏部奏言,天下布政司、按察司及府、州、县朝觐官共四千一百一十七人,考核其政绩,称职的四百三十五人,平常的二千八百九十七人,不称职的四百七十一人,贪污的一百七十一人,阘茸的一百四十三人。朱元璋下诏:称职的升,平常的复职,不称职的降,贪污的付法司治罪,阘茸的免为民。

进土授翰林官之始
  翰林院官,皆由荐举,未有以进士除授的。洪武四年(1371)开科举,状元吴伯宗只授员外郎,榜眼、探花只授主事。洪武十八年三月十五日定进士一甲授修撰,二甲以下授编修、检讨。又定进士所授官,其在翰林院、承敕监、中书六科的称“庶吉士”;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的,仍称“进士”;其余则以其未更吏事,欲优待而历练,于诸司观政,给以出身禄米,以待擢任,称“观政进士”。庶吉士及观政进士之名,皆系朱元璋钦定。自此,翰林遂为科目进士的清要之阶。洪武二十一年三月,又行进士第一甲第一人授修撰,第二、三人授编修之例。此后,两例互用。

  重开会试、廷试。户部侍郎郭桓因官粮七百余万石被盗案下狱死,株连者数万人。时贵溪夏伯启叔侄,苏州姚润、五谟,均因此被杀、籍家。汤和等擒吴勉,共俘杀四万人。吴勉起义历时达七年。麓川平缅宣慰使思伦发攻景东(今属云南)。
陶垕仲弹击不避权贵
  陶垕仲,生卒不详,名铸,以宇行,浙江宁波人。初以国子生擢监察御史,弹击不避权贵。朱元璋十分信任。洪武十七年(1384)正月十一日迁福建按察使。其时福建多滞狱,狱吏夤缘为奸。垕仲到任,治赃吏数十人,尽革其宿弊。又兴学劝士,抚恤军民。俸禄虽厚,但自奉俭薄,剩余俸禄全部施舍贫民。洪武十八年正月,布政薛大方贪暴自肆,垕仲上疏弹劾,大方即诬垕仲,被逮至京。事实大白之后,朝廷治大方罪,诏垕仲还任。福建百姓罗拜迎接,并作歌谣说:陶使再来天有眼,薛公不去地无皮。后卒于官。

宋讷献屯田之策
  洪武十八年(1385)二月十二日,朱元璋诏求天下官直言政事得失,国子监祭酒宋讷献守边屯田之策。他说:“今海内既安,蛮夷奉贡,惟沙漠胡虏,尚烦圣虑,若置之不治,则恐久为患;若欲穷追远击,又恐艰难疲劳。陛下为圣子神孙计,不过谨备而已。备边在于实兵,实兵在于屯田。汉本始中,匈奴率十万骑而南,赵充国率四万骑分屯沿边九郡,单于闻而退去。当时筹划区分,可以想见。今陛下宜于诸将中选谋勇数人,每以东西五百里为制,随其高下,立法分屯,如充国兵数,斟酌损益,率五百里屯一将,布列边地,远近首尾相应,耕作以时,训练有法,遇敌则战,寇去则耕,此为长策。”朱元璋对此颇为赞赏,命具体商议,付诸实施。

徐达逝世
  徐达(1332-1385),字天德,凤阳人。元至正十三年(1353),朱元璋回故乡募兵,徐达来谒(一说初为郭子兴部将,后归太祖)授镇抚,位诸将之上。渡江,败元军于采石,从攻建康、入其城。元璋留徐达率兵攻镇江,迁统军元帅镇守其地。至正二十一年,以功迁中书右丞,至正二十四年任中书省人相国。吴元年(1367)论平吴功,进封信国公,十月又改为右相国,奉命为征虏大将军北征。按照朱元璋的布署,先取山东、河南,断其羽翼。洪武元年(1368)八月北攻元都然后西略秦晋。洪武三年正月,再次率师征元将扩廓帖木儿,大胜而还。同年十一月封魏国公。此后,或出战,或练兵,或备边,为朱元璋所倚重。洪武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卒,年五十四,追封中山王,三世皆封王爵,谥武宁。徐达言简虑精,在军,令出不二,诸将奉持凛凛;而在元璋前,恭谨如不能言。善拊循,与士卒同甘苦,无不感恩愿为将军效死。因此所向克捷,尤严戢部伍。所平大都二、省会三、郡县百数,闾井宴然,民不苦兵。归朝之日,单车就舍,延礼儒生,谈论终日。朱元璋曾称赞说:“受命而出,成功而旋,不矜不伐。妇女无所爱,财货无所取。中正无疵,昭明乎日月,大将军一人而已。”北平之镇,春出冬还,还即上将军印,赐休沐,宴见欢饮,有布衣兄弟称,而徐达更加恭勤谨慎。朱元璋为徐达治宅第,称“大功坊”。推为开国功臣第一。

盗官粮案的构成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二十八日,朱元璋怀疑北平二司官吏李或、赵德全等与户部侍郎郭桓、封(胡)益、王道亨等互为奸利,通同贪污,敕法司拷讯,坐盗官粮七百余万石,于是兴大狱。史称坐盗官粮案,又称郭桓贪污案。词连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举部伏诛。株累天下官吏、系狱拟罪的数万人,直省诸司皆不能免。追赃时又波及到全国各地的一批地主富户,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诏奸吏永不赦。一时怨声载道。御史余敏、丁廷举等上疏奏报民情,朱元璋亲手诏列郭桓等罪状。余敏等又奏:郭桓妄指,皆法司令供招,遂成冤狱。朱元璋叹道:“我令有司除奸,怎么又生奸扰民呢广便一面将郭桓罪恶榜示天下,一方面论右审刑吴庸等极刑,借以平息人们的怨恨。

湖广吴奋儿起义
  洪武十一年(1378)六月,湖广五开洞民吴奋儿聚众起义,明靖州卫指挥佥事过兴率三百士兵前往围剿,被起义军打败,过兴父子被杀,十一月,辰州卫指挥又奉命征剿起义军。起义军失败。吴奋儿在群众的保护下,逃脱了明军的追捕,继续在乡间秘密活动,组织力量。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日,吴奋儿再次聚众起义,自称铲平壬,古州十二长官司起而响应,号称二十万众。明朝廷诏发武昌、宝庆、岳州、长沙、辰州、沅州诸卫官军征剿。官军失利。吴奋儿占据古州。九月十六日,朝廷又派汤和为征蛮将军,以周德兴、汤醴为副,会合楚王桢及其护卫军号二十万前往征剿。朱元璋敕汤和说:“行师须慎,勿轻视深入,虽来降,亦须审察。楚王尚幼,军旅之事,卿自裁决,然后启王知之。”十月,汤和率官军抵达古州,分遣将士攻上黄诸洞,以计诱擒吴奋儿,械送京师处斩,诸洞平定,共俘获四万余人。不久,诏楚王还国,留汤和抚辑其民。

茹太素眨官
  茹太素(?—1389),山西泽州人。洪武三年(1370)乡举,上书称旨,授监察御史。洪武六年迁四川按察使,以平允著称。七年五月召为刑部侍郎,上书言事,长篇大论,元璋切责,因定奏对格式,使直陈得失而无繁文。洪武十年出任浙江布政使司参政,以事还里。洪武十七年召为刑部试郎中,一月后迁都察院佥都御史,复降翰林院检讨。洪武十八年九月擢户部尚书。太素抗直不屈,屡濒于罪,元璋宽宥。一天,元璋设宴便殿,赐酒赋诗:“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太素叩头续韵对:“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元璋为之恻然。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坐事降北平道监察御史,洪武二十二年又坐罪自杀身死。
朱善逝世
  朱善(1314—1385),字备万,江西南昌人。少聪颖好学,十岁通《五经》大义,能文章。元末兵乱,隐居养亲,惟以著述为事。洪武初,召授郡学权授。洪武八年(1375)被荐迁翰林院修撰。次年,以奏对失旨,改典籍,放还乡里。后起复为翰林院待诏,升文渊阁大学士。洪武十八年九月,以疾赐归,卒于家,年七十二。

张羽逝世
  张羽(1323-1385),自江西浔阳迁居吴郡。元末人,官至太常丞。工诗善画,山水宗法米氏父子。

王蒙逝世
  王蒙(1308-1385),浙江吴兴人。曾居黄鹤山,故亦自号黄鹤山樵。晚年常出入寺观,又自署香光居士。其父王国器为赵孟頫女婿,故家学渊源。画学受其舅父赵雍影响较多。

《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的颁行
  《大明律》颁行之后,官民过犯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日益增多。朱元璋感叹地说:“本欲除贪,怎么朝杀而夕犯!”并以为《大明律》所规定的内容,难以包揽一切。在现实生活中,诸司官员不急公而务私,武臣的跋扈,学士的浮华,舞文之吏玩法于上,豪强之家兼并于下的事例,屡见不鲜。于是,令有关衙门官员,采辑官民过犯案例,分类编排,解释律令条文。至洪武十八年(1385)十月初一日编成,朱元璋亲自作序,名《御制大诰》,颁行天下,令官民永以为训。后又于洪武十九年三月编成《大诰续编》,十二月编成《大诰三编》,先后颁行,使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史称《三诰》。《御制大诰》列有十目:揽纳户、安保过付、诡寄钱粮、民人经该不解物、洒派抛荒、倚法为奸、空引偷军、鲸剌在逃、官吏长解卖囚、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罪至抄扎。《三诰》中采辑罪至凌迟、枭示、种诛的案例千百条,弃市的万条以上。尤其是“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一目,是朱元璋特旨设立的,记录了贵溪夏伯启叔侄断指不仕,苏州姚润、王模拒绝招聘而被杀籍家等,是以前任何朝代所没有的。惟《三编》稍为从宽,但其中所列进士、监生罪名,自一犯至四犯的就有三百六十四人。幸而不死还职,皆戴斩罪治事。文武臣僚有过恶的,无不列其名于《三诰》之中,虽不至死,但其精神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因而官吏皆重足而立。朱元璋为使《三诰》广泛普及,要求官民人等,户持一册,熟读诰中案例,引以为戒。还规定,狱囚有能读《大诰》的,可罪减一等,否则罪加一等。在地方,府州县学,列《三诰》为课程之一;即使金甲私塾,也得由塾师取徒教授。洪武二十一年,又把《大诰》颁赐给武臣,教其子弟诵习。洪武三十年,天下讲读《三诰》来朝的竟达一十九万三千四百余人,朱元璋皆赐钞币遣还。由此可见其良苦用心。

 
【外国大事记】
1385年,葡萄牙人在阿尔儒巴罗塔战役中击败了卡斯蒂利亚人
【明代诗词】
闻海寇入高凉陷属邑怅然有作
[明代] 黎民表
军中飞檄迅,天外跕鸢遥。
料敌书生短,平时将士骄。
百城连赤羽,一岁少青苗。
纵有明珠在,无缘献圣朝。
 
【其他阅读】
=======
 
 

公元一千三百八十五年,公元1385年,农历乙丑(牛)年,天干五行属木。 明[洪武]十八年 北元[天元]七年 越南[昌符]九年 日本南朝[元中]二年,北朝[至德]二年

2024年1月29日 20:49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