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千零七十年



公元1070年,农历庚戌(狗)年,天干五行属金。

北宋,第六任.神宗趙顼】[熙宁]三年

【熙宁(1068年-1077年)】,北宋,第六任.神宗趙顼】第一个年号,北宋政权第二十三个年号

辽朝,第八任,道宗,耶律洪基,[咸雍]六年

大理国,第十一任,孝德皇帝段思廉保德元年【保德1064-1074年),明侯1075年)】

西夏,第三位皇帝.惠宗李秉常[天赐礼盛国庆]二年(一作1071年为元年)

李朝(越南)也称“安南国”第三任.圣宗.李日尊[神武]二年

日本[延久]二年



【同时期政权】

青唐政权~(后吐蕃王朝)第二代首领(赞普)~董毡(1065-1083年在位)

李朝(越南)也称“安南国”(1010年-1224年)。

古格(西藏阿里),,【814/842年--1630年.国灭】 

喀喇汗王朝(840年--东部1041-1211年),(840年--西部1041-1212年)

王氏高丽,(918-1392年),1392年被朝鲜王朝取代。历经34代君主,共475年。

【世纪】11世纪
【中历】黄帝纪年3767年
【年代】北宋仁宗趙祯,北宋神宗趙顼辽道宗耶律洪基
【在位皇帝】

北宋,第六任.神宗趙顼】(1067年-1085年)

契丹(辽朝),第八任,道宗,耶律洪基,(1055年-1101年)

【年号】北宋[熙宁]三年  辽[咸雍]六年  西夏[天赐礼盛国庆]二年 越南[神武]二年 日本[延久]二年

【朝代】

【宋朝】~北宋,(960年-1127年)

契丹(辽朝),(916年-1125年)

公元1070年2月14日,农历:1070年正月(小)初一,伊斯兰历:462年4月29日,波斯历:448年11月25日,星期:星期日,干支:庚戌年 戊寅月 癸巳日,属相:狗,星座:水瓶座,节气:2月15日雨水,数九:七九第7天,儒略日数:2111920
 
【出生名人】
 
【逝世名人】
 
【中国大事记】
《续资治通鉴》宋纪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三年(辽咸雍六年)

  春,正月,甲午,辽主如千鹅泺。

  癸丑,录唐李氏、周柴氏后。

  乙卯,诏:“诸路常平、广仓给散青苗钱,本为惠恤贫乏,今虑官吏不体此意,均配抑勒,翻成骚扰。其令诸路提点刑狱官体量觉察,违者立以名闻,敢沮遏者亦如之。”

  先是知通进银台司范镇言:“青苗钱者,唐衰乱之世所为。苗青在田,先估其直,收敛未毕,已趣其偿,是盗跖之法也。”右正言李常、孙觉亦言:“王广渊在河北,第一等给十五贯,第二等十贯,第三等五贯,第四等一贯五百,第五等一贯。民间喧然不以为便,而广入奏,称民间欢呼歌舞,歌颂圣德。”言者既交攻之,朝廷不得已,乃降是诏。

  戊午,判尚书都省张方平出知陈州。初,方平为参知政事,帝欲用王安石,方平以为不可,寻以父忧去。服阕,以观文殿学士判尚书都省;安石言留之不便,遂有是命。及陛辞,极论新法之害,帝为之怃然。未几,召为宣徽北院使,留京师。安石深沮之,方平亦力求去,乃复出判应天府。

  二月,壬戌朔,河北安抚使韩琦言:“臣准青苗诏书,务在优民,不使兼并者乘其急以邀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时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欲民信服,不可得也。又,乡村每保须有物力人为甲头,虽云不得抑勒,而上户必不愿请,下户虽或愿请,必难催纳,将来决有行刑督责、同保均陪之患。陛下励精求治,若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致远迩之疑哉!乞尽罢诸路提举官,依常平旧法施行。”癸亥,帝袖出琦奏,示执政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王安石勃然进曰:“苟从其欲,虽坊郭何害!”因难琦奏曰:“陛下修常平法以助民,至于收息,亦周公遗法也。如桑弘羊笼天在下货财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谓兴利之臣。今抑兼并,振贫弱,置官理财,非以佐私欲,安可谓兴利之臣乎?”曾公亮、陈升之皆言坊郭不当俵钱,与安石论难,久之而罢。帝终始以琦说为疑,安石遂称疾不出。

  丙寅,以兵部员外郎傅尧俞同判流内铨。尧俞始除丧,至京师,王安石数召之。既见,语及新法,安石谓尧俞曰:“方今纷纷,迟君来久矣,将以待制、谏院还君。”尧俞曰:“新法世不以为便。诚如是,当极论之。平生未尝欺人,敢以实告。”安石不悦,遂有此命。

  王安石称疾,求分司,翰林学士司马光为批答曰:“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还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安石大怒,即抗章自辩。帝封还其章,手札慰安石曰:“诏中二语,失于详阅,今览之甚愧。”且命吕惠卿谕旨。安石固请罢,帝固留之。

  甲戌,以河州刺史瞎毡子木征为紫金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

  帝欲大用司马光,访之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下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预国政,是为异论者立赤帜也。及安石在告,帝乃以光为枢密副使。光上疏力辞。且曰:“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

  壬午,王安石出视事,诏以韩琦奏付条例司疏驳。安石之在告也,帝谕执政罢青苗法,曾公亮、陈升之欲即奉诏,赵抃独欲俟安石出,令自罢之。安石既视事,持之益坚,人言不能入矣。

  乙酉,韩琦以论青苗不见听,上疏请解河北安抚使,止领大名府一路;王安石欲沮琦,即从之。

  司马光力辞枢密副使之命,章凡九上。帝使谓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它事为辞。”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会王安石出视事,遂诏收珲敕诰。

  是月,命张茂则、张巩相度澶、滑州以下至东流河势堤防利害,时方浚御河,韩琦言:“事有缓急,工有先后。今御河漕运通驶,未至有害,不宜减大河之役。”乃诏辍夫卒三万三千,专治东流。

  三月,甲午,司马光移书王安石,请罢条例司及常平使者。开谕苦切,犹冀安石之悟而改也。且曰:“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憎,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光意盖指吕惠卿也。书凡三往反,安石答书,但言道不同而已。条例司疏驳韩琦所言,王安石令曾布为之;琦再辩列,不报。

  文彦博亦言青苗之害,帝曰:“吾遣二中使亲问民间,皆云甚便。”彦博曰:“韩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宦者乎!”先是安石尝与入内副都知张若水、蓝元震交结,帝遣使潜察府界俵钱事,适命二人。二人使还,极言民情深愿,无抑配者,故帝信之不疑。

  先是诏举选人淹滞者与京官,凡三十七人。国子直讲奉符姜潜在举中,帝闻其贤,召对延和殿,访以治道,对曰:“有《尧》、《舜》二典在,顾陛下所以致之者如何耳。”知陈留县,至数月,青苗令下,潜出钱榜其令于县门,已而徙之乡落,各三日,无应者,遂撤榜付吏曰:“民不愿矣。”钱以是独得不散。司农、开封疑潜沮格,各使其属来验,皆入令。会条例司劾祥符不散青苗钱,潜知且不免,移疾去。

  己亥,御集英殿策试进干,罢诗、赋、论三题。

  帝遣刘方有谕司马光以依旧供职。是日,光入对,曰:“臣自知无力于朝廷。朝廷所行,皆与臣言相反。”帝曰:“相反者何事也?”光曰:“臣言条例司不当置,又言不宜多遣使者外挠监司,又言散青苗钱害民,岂非相反?”帝曰:“言者皆云法非不善,但所遣非其人耳。”光曰:“以臣观之,法亦不善。”帝曰:“元敕不令抑勒。”光曰:“敕虽不令抑勒,而所遣使者皆讽令俵配。如开封界十七县,惟陈留姜潜张敕榜县门,听民自来请则给之,卒无一人来请。以此观之,十六县恐皆不免抑勒也。”帝敦谕再三,光再拜固辞。

  戊申,知通进银台司范镇罢。时韩琦极论新法之害,送条例司疏驳;李常乞罢青苗钱,诏令分析。镇皆封还,诏五下,镇执如初。司马光辞枢密副使,帝许之,镇封还诏书,曰:“臣所陈大抵与光相类,而光追还新命,则臣亦合加罪责。”帝令再送镇行下,镇又封还,曰:“陛下自除光为枢密副使,士大夫交口相庆,称为得人,至于坊市细民,莫不欢庆。今一旦追还诰敕,非惟诏命反汗,实恐沮光谠论忠计。”帝不听,以诏书直付光,不复由银台司。镇言:“臣不才,使陛下废法,有司失职。”遂乞解银台司,许之。

  壬子,御集英殿,赐进士、明经、诸科叶祖洽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总八百二十九人。祖洽策言:“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其意在投合也。考官吕惠卿列阿时者在高等,讦直者居下;刘分攵覆考,悉反之。李大临、苏轼编排上官均第一,叶祖洽第二,陆佃第五。帝令陈升之面读均等策,擢祖洽为第一。祖洽,邵武人;佃,山阴人也。苏轼谓:“祖洽诋祖宗以媚时君,而魁多士,何以正风化!”乃拟进士第一篇献之。帝以示王安石,安石言:“轼才亦高,但所学不正,又以不得逞之故,其言遂跌荡至此。”数请黜之。

  帝谓王安石曰:“陈荐言:‘外人云,今朝廷以为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学士院进试馆职策,其问意专指此三事。’”安石曰:“陛下躬亲庶政,唯恐伤民,惧天变也。陛下采纳人言,事无大小,唯是之从,岂不恤乎!然人言固有不足恤者,苟当于义理,何恤乎人言!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祖宗何故屡变也?今议者以为法皆可守,然祖宗用人皆不以次。陛下试如此,则彼异论者必更纷纷矣。”

  乙卯,诏诸路毋有留狱。

  丙辰,立试刑法及详刑官。帝因王安石议谋杀刑名,疑学者多不通律意,遂立刑法科,许有官无赃罪者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案,取其通晓者,补刑法官。

  右正言、知审官院孙觉,贬知广德军。

  帝初即位,觉以言事忤帝意,罢去。王安石早与觉善,将援以为助,自通州召还,知谏院,改知审官院。时吕惠卿用事,帝以问觉,觉对曰:“惠卿辩而有才,特以为利之故,屈身王安石。安石不悟,臣窃以为忧。”帝曰:“朕亦疑之。”青苗法行,议者谓:“《周官》泉府,民之贷者至输息二十而五,国事之财用取具焉。”觉条奏其妄曰:“成周赊贷,特以备民之缓急,不可徒与也,故以国服为之息。说者不明,郑康成释《经》,乃引王莽计赢受息无过岁什一为据,不应周公取息重于莽时。况载师任地,漆林之征特重,所以抑末作也。今以农民乏绝,将补耕助敛,顾比末作而征之,可乎?国事取具,盖谓泉府所领,若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有买有予,并赊贷之法而举之;倘专取具于泉府,则冢宰九赋,将安用邪?圣世宜讲求先王之法,不当取疑文虚说以图治。”安石览之,怒,始有逐觉意。会曾公亮言畿县散常平钱有追呼抑配之扰,因遣觉行视虚实。觉受命辞行,且言:“入陈留一县,前后榜令请钱,卒无一人至者,故不散一钱,以此见民实不愿与官中相交。所有体量,望赐寝罢。”遂坐奉诏反覆贬。

  御史里行程颢上疏曰:“臣近累上言,乞罢预俵青苗钱利息及汰去提举官事,朝夕以觊,未蒙施行。臣窃谓明者见于未形,智者防于未乱,况今日事理,显白易知,若不因机亟决,持之愈坚,必贻后悔。而近日所闻,尤为未便。伏见制置条例司疏驳大臣之奏,举劾不奉行之民,徒使中外物情,愈致惊骇。伏望检会臣所上言,早赐施行,则天下幸甚!”

  夏,四月,癸亥,幸金明池观水嬉,宴射琼林苑。

  丁卯,给两浙转运司度僧牒,募民入粟。

  戊辰,御史中丞吕公著罢。时青苗法行,公著上疏曰:“自古有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图治,亦未有胁之以威,胜之以辩,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谓贤者,今皆以此举为非,岂昔皆贤而今皆不肖乎?”王安石怒其深切。帝使公著举吕惠卿为御史,公著言惠卿奸邪不可用;帝以语安石,安石益怒。会韩琦论青苗之害,帝语辅臣以公著上殿言:“朝廷摧沮韩琦太甚,将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安石用此为公著罪,罢知颍州。公著实无此言,盖孙觉常为帝言:“今籓镇大臣如此论列而遭挫折,而当唐末、五代之际,必有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者矣。”帝误记以为公著也。

  己卯,参知政事赵抃罢。抃上疏曰:“朝廷事有轻重,体有大小。财利于事为轻,而民心得失为重;青苗使者于体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为大。今去重而取轻,失大而得小,惧非宗庙社稷之福也。”遂出知杭州。

  以枢密副使韩绛兼参知政事。侍御史陈襄言:“王安石参预大政,首为兴利之谋,先与陈升之同领条例司,未几,升之用为相而绛继之,曾未数月,遂预政事。是中书大臣皆以利进。乞罢绛新命,而求道德经术之贤以处之。”不报。

  以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定,扬州人也,少受学于王安石,孙觉荐之朝。初至京师,谒谏官李常,常问曰:“君从南方来,民谓青苗法如何?”定曰:“民便之,无不喜者。”常曰:“举朝方共争是事,君勿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据实而言,不知京师乃不许。”安石大喜,谓定曰:“君且得见,盍为上道之。”立荐对,帝问青苗事,具对如曩言。于是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听。命定知谏院,宰相言前无选人除谏官之例,遂拜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言:“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荐置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堕紊法制,所益者小,所损者大。”封还制书。诏谕数四,敏求等执奏不已;并坐累格诏命,落知制诰,天下谓之“熙宁三舍人”。未几,监察御史陈荐言:“定顷为泾县主簿,闻母仇氏死,匿不为服。”诏下江东、淮、浙转运使问状,奏云:“定尝以父年老,求归侍养,不云持所生母服。”定自辩,言实不知为仇所生,故疑不敢服,而以侍养解官。曾公亮谓定当追行服,安石力主之,罢荐御史,而改定为崇政殿说书。监察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复言定不孝之人,不宜居劝讲之地,并论安石罪。安石又白罢三人。定亦不自安,求解职,乃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公事。

  监察御史里行程颢,每进见,必陈君道以至诚仁爱为本,未尝及功利。王安石之说既行,颢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数月之间,章疏十上。尤极论者:辅臣不同心,小臣与大计,公论不行,青苗取息,诸路提举官多非其人,京东转运司剥民希宠,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凡十馀事。以言不用,求去。帝令颢诣中书议,安石方怒言者,厉色待之,颢徐言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气以听之。”安石为之愧屈。乃出颢为京西路同提点刑狱。颢上疏言:“台谏之任,朝廷纲纪所凭,使不以言之是非,皆得进职而去,臣恐纲纪自此废弛。臣虽无状,敢以死请。”乃改佥书镇宁军节度判官。

  壬午,右正言,知谏院李常罢。初,王安石与常善,以为三司条例检详官,改右正言、知谏院。安石立新法,常预议,不欲青苗取息,至是疏言:“条例司始建,已致中外之议。至于均输、青苗,敛散取息,傅会经义,人且大骇,何异王莽猥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安石见之,遣所亲密谕意,常不为止,又言:“州县散常平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帝诘安石,安石请令常具官吏主名,常以为非谏官体;遂落职,通判滑州。

  贬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知公安县,王子韶知上元县。

  戬上疏论王安石变法非是,乞罢条例司及追还提举常平使者,并劾曾公亮、陈升之、赵抃依违不能救正。及韩绛代升之领条例司,戬言:“绛左右徇从安石,与为死党,遂参政柄。李定邪谄,自幕官擢台职。陛下惟安石是信,今辅以绛之诡随,台臣又用李定辈,继续而来,芽蘖渐盛。吕惠卿刻薄辩给,假经术以文饰奸言,附会安石,惑误圣听,不宜劝讲君侧。”章数十上。最后言:“今大恶未去,横敛未除,不正之司尚存,无名之使方扰,臣自今更不敢赴台供职。”又诣中书争之,声色甚厉。曾公亮俛首不答,王安石以扇掩面而笑,戬怒曰:“戬之狂直,宜为公笑,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陈升之从旁解之,戬顾曰:“公亦不得为无罪。”升之有愧色。戬寻被贬,后徙监司竹监,至,举家不食笋。

  子韶初附安石,按苗振之狱,陷祖无择于罪;至是论新法不便,乞召还孙觉、吕公著,故与戬同贬。

  初,戬兄载出按振狱,及还朝,会戬以言得罪,载乃谒告西归,屏居终南山下,敝衣蔬食,专意学问。

  癸未,侍御史知杂事陈襄,罢为同修起居注。襄论青苗法不便,乞贬斥王安石、吕惠卿以谢天下;又乞罢韩绛政府,以杜大臣争利而进者;且言韩维不当为中丞,刘述、范纯仁等无罪,宜复官;皆不听。会召试知制诰,襄以言不行,辞不肯试,愿补外,帝惜其去,留修起居注。

  以淮南转运使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王安石屏异己者,数月之间,台谏一空。景温雅善安石,又与安石弟安国通姻。先是安石独对,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纷纷否?”帝曰:“此由朕置台谏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群臣无术数,失事机,别置台谏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未能免其纷纷也。”于是专用景温。

  甲申,翰林学士司马光读《资治通鉴》至贾山上疏,因言从谏之美、拒谏之祸。帝曰:“舜塈谗说殄行。若台谏为谗,安得不黜!”及退,帝留光,谓曰:“吕公著言籓镇欲兴晋阳之甲,岂非谗说殄行?”光曰:“公著平居与侪辈言,犹三思而发,何上前轻发乃尔?外人多疑其不然。”帝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察其是非。今条例司所为,独王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耳,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光又读至张释之论啬夫利口,曰:“孔子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夫利口何至覆邦家?盖其人能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贤为不肖,以不肖为贤。人主信用其言,则邦家之覆,诚不难矣。”时吕惠卿在坐,光所论,专指惠卿也。

  先是辽西北路招讨使耶律萨沙讨蕃部之违命者,是月,以准布部长至行在。蕃使中有能跃驼峰而上者,以儇捷称相诧。萨沙问左右曰:“谁能此?”禁军萧和克被重铠而出,手不及峰一,跃而上,蕃使大骇。萨沙以女妻之。辽主闻之,召为护卫。

  五月,癸巳,诏并边州军毋给青苗钱。

  太白昼见。

  壬寅,命司马光详定转对封事。

  甲辰,诏:“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均通天下财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趣成效,其罢归中书。”先是文彦博等皆请罢条例司。帝谓彦博曰:“俟群臣稍息,当罢之。”盖恐伤安石意也。

  辽主清暑特古里。

  壬子,诏罢入閤议。

  王珪等言:“入閤者,乃唐只日紫宸殿受常朝之仪也,非为盛礼,不可遵行。”故罢之。

  甲寅,辽设贤良科。诏应是科者,先以所业十万言进。

  旧制,文臣京朝官,审官院主之;武臣内殿崇班至诸司使,枢密院主之,供奉以下,三班院主之。丁巳,诏:“枢辅不当亲有司之事,其以审官为东院;别置西守,专领閤门祇候以上诸司使磨勘、常程差遣。”

  是月,夏人号十万,筑闹讹堡,知庆州李复圭合蕃、汉兵才三千,遣偏将李信、刘甫、种咏等出战。信等诉众寡不敌,复圭威以节制,亲画阵图方略授之;兵进,遂大败。复圭惧,欲自解,即执信等而取其图略,命州官李昭用劾以故违节制。咏庾死狱,斩信、甫,配流郭贵。复出兵邛州堡,夜入栏浪市,掠老幼数百;又袭金汤,而夏人已去,惟杀其老幼一二百人,以功告捷,而边衅大起矣。

  六月,癸亥,以前知广德军硃寿昌通判河中府。寿昌,天长人,父巽,守京兆时,妾刘有娠而出,生在行昌,数岁,乃还父家,母子不相闻者五十年。寿昌行四方,求之不得。熙宁初,与家人诀,弃官入秦,誓不见母不还。行次同州,得焉,刘时年七十馀矣。知永兴军钱明逸以其事闻,诏寿昌赴阙。时言者共攻李定不服母丧,王安石力主定,因忌寿昌,但付审官院授通判。居数岁,其母卒,寿昌哭泣几丧明,士大夫多以歌诗美之,苏轼为作序,且激世人之不孝者。李定见而衔之。

  东上閤门使、枢密都承旨李评,喜论事,又尝言助役法不可行,王安石尤恶之。初,紫宸上寿,旧仪但言枢密、宣徽、三司副使不坐,而故事,亲王、皇亲并坐,惟集英大宴,乃有亲王、驸马都尉不坐之仪。时评定新仪,初无改易,而遽劾閤门内不当令亲王、皇亲、驸马于紫宸预坐,以为不遵新制,贾佑、马仲良皆坐免官。王安石奏:“评所定自不明,而辄妄劾閤门官吏,当罪评。”帝曰:“评固有罪,然亦未可专罪评也。”安石遂留自,乞东南一郡,帝不许。安石恶评,必欲去之。丁卯,入对,辩其上寿新仪不可用,且具言评欺罔之状,乞推鞫;帝令送宣徽院取勘,亦不遽罪评。己巳,安石谒告,请解机务。帝怪安石求去,曰:“得非为李评事乎?朕与卿相知,近世以来所未有。所以为君臣者,形而已,形固不足累卿;然君臣之义,固重于朋友。若朋友与卿要约勤勤如此,亦宜少屈;朕既与卿为君臣,安得不为朕少屈!”安石欲退,帝又固留,约令入中书。安石复具奏,而閤门言:“有旨,不许收接。”安石乃奉诏。

  司马光乞差前知龙水县范祖禹同修《资治通鉴》,许之。祖禹,镇从孙也。

  戊寅,诏修武成王庙。

  乙酉,辽以特里衮耶律白为中京留守。

  丙戌,知谏院胡宗愈罢。

  王安石议分审官为东、西院,东主文,西主武,以夺枢密之权,且沮文彦博也。彦博言于帝曰:“若是,则臣无由与武臣相接,何由知其才而委令之哉!”帝不听。宗愈亦力言其不可,且言李定匿丧不孝。帝恶之,手诏:“宗愈潜伏奸意,中伤善良,贬通判真州。”宗愈,宿之子也。

  是月,辽主御永安殿,放进士赵廷睦等百三十八人。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三年(辽咸雍六年)

  秋,七月,辛卯,诏新判太原府欧阳修罢宣徽南院使、知蔡州。

  先是修以病辞官,至五六,因论青苗法不便;又移书责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从其请。

  壬辰,枢密使吕公弼罢;以御史中丞冯京为枢密副使。公弼以王安石变法,数劝其务安静,安石不悦。公弼具疏将论之,从孙嘉问窃其稿以示安石,安石先白之。帝怒,遂出公弼知太原府。吕氏号嘉问为“家贼”。京尝言:“薛向总利权无效,近者复除天章阁待制,于侍从为最亲,非向所堪所。”帝不悦,以语安石。安石请改用京,帝许之,至是以为枢密副使。

  罢潞州交子务。转运司以其法行则盐矾不售,有害入中粮草,遂奏罢之。

  秘书省正字唐坰,以父任得官,上书云:“秦二世制于赵高,乃失之弱,非失之强。”帝悦其言。又云:“青苗法不行,宜斩大臣异议者一二人。”王安石喜而荐之,故得召对。癸巳,赐进士出身,为崇文院校书。

  戊戌,雨雹。

  辛亥,辽主猎于哈噜额特。

  甲寅,置三班院主簿。

  八月,戊午,罢看详银台文字所。

  乙丑,司马光因入对,乞外。帝曰:“王安石素与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与安石善,但自其执政,违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苏轼辈,皆肆行诋毁,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臣善安石,岂如吕公著?安石初举公著,后复毁之。彼一人之身,前是而后非,必有不信者矣。”帝曰:“青苗有显效。”光曰:“兹事天下知其非,独安石之党以为是耳。”帝又曰:“苏轼非佳士,鲜于侁在远,轼以奏稿传之;韩琦赠银三百两而不受,乃贩盐及苏木、磁器。”光曰:“凡人当察其情,轼贩鬻之利,岂能及所赠之银乎?安石恶轼,以姻家谢景温为鹰犬,使力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轼虽不佳,岂不贤于李定?定不服母丧,禽兽之不知,安石喜之,乃欲用为台臣,何独恶于轼也?”

  丙寅,以旱虑囚,死罪以下递减一等,杖笞者释之。

  以卫州旱,令转运司赈恤,仍蠲租赋。

  丙子,辽中京留守耶律白卒,追封辽西郡王。

  戊寅,诏:“川峡、福建、广南七路官,令转运司立格就注,具为令。”

  己卯,夏人大举入环庆,攻大顺城、柔远砦、荔原堡、怀安镇、东谷、西谷二砦、业落镇,兵多者呈二十万,少者不下一二万。屯榆林,距庆州四十里,游骑至城下,九日乃退。钤辖郭庆、都监高敏、魏庆宗、秦勃等死之。

  九月,戊子朔,中书言请置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官,从之。

  韩绛以夏人犯塞,请行边。王安石亦请往,绛曰:“朝廷方赖安石,臣宜行。”乙未,以绛为陕西宣抚使。

  陆佃尝受经于王安石,至是庆举入京师,王安石问以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安石惊曰:“何为乃尔?吾与吕惠卿议之。”又访外议,佃曰:“公乐闻善,古所未有;然外间颇以为拒谏。”安石笑曰:“吾岂拒谏者!但邪说营营,顾无足听。”佃曰:“是乃所以致人言也。”明日,召佃,谓之曰:“惠卿言:‘私家取债,亦须一鸡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质究矣。’”既而承之还,诡言民无不便,佃说遂不行。

  知开封府刘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石欲见之,或以语庠,庠曰:“彼自执政以来,未尝一事合人情,往将何语邪!”卒不往,而上疏极言新法非是,帝曰:“奈何不与大臣协心济治乎?”庠对曰:“臣事陛下,不敢附大臣。”

  以曾布为崇政殿说书、同判司农寺。

  王安石常欲置其党一二人于经筵,以防察奏对者。吕惠卿遭父丧去职,安石遂荐布代之。布资序浅,人尤不服。寻奏改助役为免役,惠卿大恨之。

  乙亥,命崔台符、曾布、硃温其试法官。法官之试自此始。

  庚子,曾公亮罢。公亮初嫉韩琦,故荐王安石以间之。及同辅政,知帝方向安石,凡更张庶事,一切阴助之,而外若不与同者;尝遣其子孝宽参其谋,至帝前,略无所异。由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深德之。公亮以老求去,遂以守司空兼侍中、领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五日一奉朝请。苏轼尝从容责其不能救正,公亮曰:“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然安石犹以公亮不尽附己,于是听其罢相。

  辛丑,以枢密副使冯京参加政事,翰林学士、三司使吴充为枢密副使。京为中丞时,尝疏论王安石更张失当,累数千言。安石指为邪说,请黜之,帝不从,至是乃更大用。

  乙巳,御崇政殿,策贤良方正及武举。制策中禁切言者,篇末云:“毋谓古人陈迹既久而不可举,本朝成法已定而不可改;其惟改之而适中,举之而得宜,不迫不迂,归于至当。其悉以文陈,朕亦不惮于有为焉。”太原判官吕陶对策曰:“陛下初即位,愿不惑理财之说,不间老成之谋,不兴疆场之事。陛下措意立法,自谓庶几尧、舜;然以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论如彼,独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帝顾王安石取卷,读未半,神色丧沮。帝觉之,使冯京竟读,称其言有理。会范镇所荐台州司户参军孔文仲对策,凡九千馀言,立论安石所建理财训兵之法非是,宋敏求第为异等。安石怒,启帝,御批文仲试卷曰:“意尚流俗,毁薄时政,恐不足收录以惑天下。”于是罢文仲还故官。齐恢、孙固封还御批,韩维、陈荐、孙永皆力论文仲不当黜。镇上疏言:“文仲草茅疏远,不识忌讳;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为圣之累。”帝不听。文仲竟被黜,陶亦止授通判蜀州。文仲与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誉著江西,时号三孔。

  庚戌,辽主如藕丝淀。

  壬子,太白昼见。

  癸丑,作东、西府以居执政。

  甲寅,辽以马希白诗才敏妙,十吏书不能给,召试之。

  翰林学士司马光求去益力,乃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朝辞进对,犹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和川令刘恕,博闻强记,于史学尤精,光修《资治通鉴》,奏请为局僚,遇史事纷杂难治者,辄以委恕。王安石与恕有旧,欲引置三司条例,恕以不习金谷为辞,因言:“天子方属公大政,宜恢张尧、舜之道以佐明主,不应以利为先。”安石不能用。及吕诲得罪去,恕往见安石,为条陈所更法令不合众心者,宜复其旧,则议论自息。安石怒,变色如铁;恕不少屈,遂与之绝,至是光出永兴,恕亦以亲老告归南康,乞监酒税以就养,诏即官修书。后光迁书局于洛阳,恕请诣光,留数月而归,书未成,卒。

  诏:“环庆阵亡义勇馀丁当刺者,悉免之。”

  冬,十月,辛酉,诏延州毋纳夏使。

  通判宁州邓绾,条上时政数十事,又上书言:“陛下得伊、吕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圣泽。以臣所见宁州观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观之,知天下皆然,愿勿移于浮议而坚行之。”其辞盖媚王安石;又贻书及颂,极其妄谀。安石荐于帝,驿召对。方庆州有夏寇,绾敷陈甚悉,帝问:“识王安石否?”曰:“不识。”帝曰:“今之古人也。”又问:“识吕惠卿否?”曰:“不识。”帝曰:“今之贤人也。”绾退,见安石,欣然如旧交。陈升之、冯京以绾陈边事,值安石致斋日,复使知宁州。绾闻之不乐,讼言:“急召我来,乃使还邪?”或问:“君今当作何官?”曰:“不失为馆职。”“得无为谏官乎?”曰:“正自当尔。”明日,果除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乡人在都者皆笑且骂,绾曰:“笑骂从汝,好官我自为之!”绾,双流人也。

  甲子,雨木冰。

  丁卯,五国部长朝于辽。

  壬申,朝谒神御殿。

  丙子,贬知庆州李复圭为保静军节度副使。复圭兴兵败绩,诬裨将李信、刘甫、种咏以死,御史劾之,故有是贬。

  戊寅,陈升之以母忧罢。升之与安石忤,安石数侵辱之,升之不能堪,称疾卧家逾十旬,会母丧而去。

  己卯,贬秦凤经略使李师中知舒州。先是管句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请筑渭、泾上下两城,屯兵以胁武胜军,抚纳洮河诸部。下师中议,师中以为不便,诏师中罢帅事。韶又言:“渭源至秦州,良田不耕者万顷,愿置市易司,稍笼商贾之利,取其赢以治田,乞假官钱为本。”诏秦凤经略司以四川交子易物货给之,命韶领市易事。师中言:“韶所指田,乃极边弓箭手地耳。又将移市易司于古渭,恐秦州自此益多事,所得不补所失。”王安石主韶议,为削师中职,徙知舒州,而以窦舜卿代,且遣内侍李若愚案实。若愚至,问田所在,韶不能对;舜卿检索,仅得地一顷,地主有讼,又归之矣。舜卿、若愚奏其欺,安石又为谪舜卿而命韩缜,缜遂附会实其事,乃进韶太子中允。

  乙酉,诏罢诸场务内侍监当。

  翰林学士范镇罢。先是镇举苏轼谏官,又举孔文仲制科。轼被劾,文仲罢归故官,镇皆力争之,不报。即上疏曰:“臣言不行,无颜复立于朝。臣论青苗不见听,一宜去;荐苏轼、孔文仲不见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认母,坏人伦,逆天理,而欲以为御史,反为之罢舍人,逐台谏。王韶上书,肆意欺罔以兴造边事,事败则置而不问,反为之罪帅臣。不用苏轼,则掎摭其过。不悦孔文仲,则遣之还任。以此二人况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圣鉴乎!”因复极言青苗之害,且曰:“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颤,乃自草制极诋之,以户部侍郎致仕,凡所宜得恩典悉不与。镇表谢,略曰:“愿陛下集群议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为腹心,以养中和之福。”天下闻而壮之。苏轼往贺曰:“公虽退而名益重矣。”镇愀然曰:“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日与宾客赋诗饮酒。或劝使称疾杜门,镇曰:“死生祸福,天也,吾其如天何!”

  知山阴县陈舜俞,自劾违旨不散青苗钱;谪监南康军盐酒税。又有乐京、刘蒙,亦皆以役法废黜。京知长葛县,白提举常平官,言助役不便。使之条析,又不报。因自列求去,坐夺官。蒙知湖阳县,常平使者召会诸县令,议免役法,蒙以为不便,不肯与议,退而条上其害,即投劾去。京,荆南人;蒙,渤海人也。

  陕西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选诸军骁勇士,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调民造干糒,悉修城池楼橹,关辅骚然。知永兴军司马光上疏,极言:“公私困敝,不可举事。而永兴一路皆内郡,缮治非急,宣抚之令,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当任其责。”于是一路独得免。

  十一月,戊子朔,赈河北饥民徙京西者。

  壬辰,蠲陕西蕃部贷粮。

  甲辰,夏人寇大顺城,都监燕达等击走之。

  丁未,客星出娄。

  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赵瞻,因出使得奏事,帝问:“卿为监司久,知青苗法便乎?”对曰:“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扰攘中,掊民财甚便。今陛下欲为长久计,爱养百姓,诚不便。”王安石阴使其党俞充诱瞻曰:“当以知杂御史奉待。”瞻不应。由是出为陕西转运副使。

  乙卯,以韩绛兼河东宣抚使,凡机事不可待报者,听便宜施行;授以空名告敕,得自除吏。

  朝廷命诸道议更役法。梓州路转运使汲人韩璹,首建并纲减役之制,纲以数计者百二十有八,衙前以人计者二百八十有三,于是省役人五百。又请裁定诸州衙簿。王安石言:“璹所言皆久为公私病,监司背公邀誉,莫之或恤,而寿独能体上意,宜加赏。”乃下诏褒璹,入为盐铁副使。

  辽禁鬻生熟铁于回鹘、准布等果。

  十二月,乙未,辽以坤宁节赦徒罪以下。

  辛酉,禁汉人捕猎。

  乙丑,立保甲法。

  时王安石言:“先王以农为兵,今欲公私财用不匮,为宗社长久计,当罢募兵,用民兵。”乃立保甲。其法,十家为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大保,选主户物产最高者一伙人为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主户有行止材勇为众所伏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授之弓弩,教之战阵。每一大保,夜轮五人往来巡警,遇有盗,画时声鼓,大保长以下率保丁追捕。如盗入别保,递相击鼓应接袭逐。凡告捕所获,以赏格从事。同保犯强盗、杀人、强奸、略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馀事非干己及非敕律所听纠,皆无得告,虽知情亦不坐,若于法邻保合坐罪者,乃坐之。其居停强盗三人,经三日,保邻虽不知情,科失觉罪。逃移、死绝,同保不及五家,并它保。有自外入保者,收为同保,户数足则附之,俟及十家,则别为保,置牌以书其户数姓名。

  提点刑狱赵子几,迎安石意,请先行于畿县;诏行之。遂推行于永兴、秦凤、河北东、西五路,以达于天下。于是诸州籍民为保甲,日聚而教之,禁令苛急,往往去为盗,郡县不敢以闻。判大名府王拱辰抗言其害曰:“非止困其财力,夺其农时,是以法驱之使陷于罪罟也,浸淫为大盗。其兆已见,纵未能尽罢,愿裁损下户以纾之。”主者指拱辰为沮法,拱辰曰:“此老臣所以报国也!”抗章不已,帝悟,由是下户得免。

  丁卯,以韩绛、王安石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翰林学士王珪参知政事。绛开幕府于延安,诏即军中拜之。前一日,使者数辈召珪,珪入,帝御小殿,得旨,草制相安石,因出御批示珪曰:“已除卿参知政事。”翼日,命果下。珪典内外制十八年,尝因斋宫赋诗,有所感叹,帝闻而怜之,遂有是拜。

  庚午,夏人寇镇戎军,三川砦巡检赵普伏兵邀击,败之。

  戊寅,行免役法。

  先是诏条例司讲立役法,条例司言:“使民出钱募人充役,即先王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者之意。”命吕惠卿、曾布相继草具条贯,逾年始成。计民之贫富,分五等输钱,名“免役钱”。若官户、女户、寺观、单丁、未成丁者,亦等第输钱,名“助役钱”。凡输钱,先定州若县应用顾直多少,随户等均取顾直。又增取二分,以备水旱欠阙,谓之“免役宽剩钱”,用其钱募人代役。

  既试用其法于开封府,遂推行于诸路。既而东明县民数百,诣开封府诉降等第,帝知之,以诘安石,安石力言:“外间扇摇役法者,谓输多必有赢馀,若群诉,必可免。彼既聚众侥幸,苟受其诉,与免输钱,当仍役之。”帝乃尽用其言。寻以台谏多论奏,因谓安石,宜少裁之,安石曰:“朝廷制法,当断以义,岂即规规浅近之论邪!”

  司马光言:“上等户自来更互充役,有时休息;今使岁出钱,是常无休息之期。下等户及单丁户,从来无役;今尽使之出钱,是鳏寡孤独之人俱不免役。夫力者,民之所生而有;谷帛者,民可耕桑而得;至于钱者,县官之所铸,民之所不得私为也。今有司立法,惟钱是求,岁丰则民贱粜其谷,岁凶则伐桑枣、杀牛、卖田得钱以输,民何以为生乎!此法卒行,富室差得自宽,贫者困穷日甚矣。”帝不听。

  赐西蕃栋戬诏并衣带、鞍马。

  庚辰,命王安石提举编修三司令式。时天下以新法骚然,邵雍屏居于洛,门人故旧仕州县者,皆欲投劾而归,以书问雍,雍曰:“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寡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矣,投劾何益邪!”

  是岁,赈河北、陕西旱饥,除民租。

  交趾入贡。

  广源下溪州蛮来附。

  夏改元天赐礼盛国庆。

 
【外国大事记】
 
【宋代诗词】
次韵郑维心游西余山
[宋代] 葛胜仲
云巘瑰奇甲震州,不须幽境更旁搜。从来知是通侯国,此段方从胜客游。
闰岁春迟空水树,雨时溪涨失沙洲。吾衰久矣欲何适,更为前山一上楼。
顾余峰好锁云烟,入寺窥临信所传。衣袒右肩从衲子,屐除前齿陟山巅。
一杯相属真宜釂,四者难并偶幸全。亭号弄云谁作记,紫枢当日笔如椽。
 
【其他阅读】
=======
 
 

公元一千零七十年,公元1070年,农历庚戌(狗)年,天干五行属金。 北宋[熙宁]三年 辽[咸雍]六年 西夏[天赐礼盛国庆]二年 越南[神武]二年 日本[延久]二年

2023年12月17日 12:26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