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二百三十六年,236年,农历丙辰(龙)年,魏明帝曹叡青龙四年,蜀汉后主刘禅建兴十四年,吴大帝孙权嘉禾五年。
公元二百三十六年
1.曹睿(226年6月29日-239年1月22日)
2.刘禅(223年五月-263年)
3.孙权(229年5月23日-252年5月21日在位)
三国·蜀汉:221年5月15日至263年12月23日。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青龙四年(丙辰,公元二三六年)
春,吴人铸大钱,一当五百。
三月,吴张昭卒,年八十一。昭容貌矜严,有威风,吴主以下,举邦惮之。
夏,四月,汉主至湔,登观阪,观汶水之流,旬日而还。
武都氐王符健请降于汉;其弟不从,将四百户来降。
五月,乙卯,乐平定侯董昭卒。
冬,十月,己卯,帝还洛阳宫。
甲申,有星孛于大辰,又勃于东方。高堂隆上疏曰:“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将营宫室,则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今圜丘、方泽、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庙之制又未如礼,而崇饰居室,士民失业,外人咸云‘宫人之用与军国之费略齐’,民不堪命,皆有怨怒。《书》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言天之赏罚,随民言,顺民心也。夫采椽、卑宫,唐、虞、大禹之所以垂皇风也;玉台、琼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今宫室过盛,天彗章灼,斯乃慈父恳切之训。当崇孝子祗耸之礼,不宜有忽,以重天怒。”隆数切谏,帝颇不悦。侍中卢毓进曰:“臣闻君明则臣直,古之圣王惟恐不闻其过,此乃臣等所以不及隆也。”帝乃解。毓,植之子也。
十二月,癸巳,颍阴靖侯陈群卒。群前后数陈得失,每上封事,辄削其草,时人及其子弟莫能知也。论者或讥群居位拱默;正始中,诏撰群臣上书以为《名臣奏议》,朝士乃见群谏事,皆叹息焉。
袁子论曰:或云:“少府杨阜岂非忠臣哉!见人主之非则勃然触之,与人言未尝不道。”答曰:“夫仁者爱人,施之君谓之忠,施于亲谓之孝。今为人臣,见人主失道,直诋其非而播扬其恶,可谓直士,未为忠臣也。故司空陈群则不然,谈论终日,未尝言人主之非;书数十上,外人不知。君子谓群于是乎长者矣。”
乙未,帝行如许昌。
诏公卿举才德兼备者各一人,司马懿以兗州刺史太原王昶应选。昶为人谨厚,名其兄子曰默,曰沈,名其子曰浑,曰深,为书戒之曰:“吾以四者为名,欲使汝曹顾名思义,不敢违越也。夫物速成则疾亡,晚就而善终,朝华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不衰,是以君子戒于阙党也。夫能屈以为伸,让以为得,弱以为强,鲜不遂矣。夫毁誉者,爱恶之原而祸福之机也。孔子曰:‘吾之于人,谁毁谁誉。’以圣人之德犹尚如此,况庸庸之徒而轻毁誉哉!人或毁己,当退而求之于身。若己有可毁之行,则彼言当矣;若己无可毁之行,则彼言妄矣。当则无怨于彼,妄则无害于身,又何反报焉!谚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谤莫如自修。’斯言信矣!”
[两汉] 曹植
夜光明珠。
下隐金沙。
采之谁遗。
汉女湘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