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十八年,18,天凤五年
公元一十八年
年号:天凤
王莽下天凤五年(戊寅,公元一八年)
春,正月,朔,北军南门灾。
以大司马司允费兴为荆州牧;见,问到部方略,兴对曰:“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间者国张六筦,税山泽,妨夺民之利,连年久旱,百姓饥穷,故为盗贼。兴到部,欲令明晓告盗贼归田里,假贷犁牛、种食,阔其租赋,冀可以解释安集。”莽怒,免兴官。
天下吏以不得俸禄,并为奸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莽乃考始建国二年胡虏猾夏以来诸军吏及缘边吏大夫以上为奸利增产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财产五分之四以助边急。公府士驰传天下,考覆贪饕,关吏告其将、奴婢告其主,冀以禁奸,而奸愈甚。
莽孙功崇公宗坐自画容貌,被服天子衣冠,刻三印,发觉,自杀。宗姊妨为卫将军王兴夫人,坐祝诅姑,杀婢以绝口,与兴皆自杀。
是岁,扬雄卒。初,成帝之世,雄为郎,给事黄门,与莽及刘秀并列;哀帝之初,又与董贤同官。莽、贤为三公,权倾人主,所荐莫不拔擢,而雄三世不徙官。及莽篡位,雄以耆老久次,转为大夫。恬于势利,好古乐道,欲以文章成名于后世,乃作《大玄》以综天、地、人之道;又见诸子各以其智舛驰,大抵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惑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故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号曰《法言》。用心于内,不求于外,于时人皆忽之;唯刘秀及范逡敬焉,而桓谭以为绝伦,巨鹿侯芭师事焉。大司空王邑、纳言严尤闻雄死,谓桓谭曰:“子常称扬雄书,岂能传于后世乎?”谭曰:“必传,顾君与谭不及见也。凡人贱近而贵远,亲见扬子云禄位容貌不能动人,故轻其书。昔老聃著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自汉文、景之君及司马迁皆有是言。今扬子之书文义至深,而论不诡于圣人,则必度越诸子矣!”
琅邪樊崇起兵于莒,众百馀人,转入太山。群盗以崇勇猛,皆附之,一岁间至万馀人。崇同郡人逄安、东海人徐宣、谢禄、杨音各起兵,合数万人,复引从崇。共还攻莒,不能下,转掠青、徐间。又有东海刁子都,亦起兵钞击徐、兗。莽遣使者发郡国兵击之,不能克。
乌累单于死,弟左贤王舆立,为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舆既立,贪利赏赐,遣大且渠奢与伊墨居次云女弟之子醯椟王,俱奉献至长安。莽遣和亲侯歙与奢等俱至制虏塞下,与云及须卜当会;因以兵迫胁云、当,将至长安。云、当小男从塞下得脱,归匈奴。当至长安,莽拜为须卜单于,欲出大兵以辅立之,兵调度亦不合。而匈奴愈怒,并入北边为寇。
[两汉] 佚名
穆穆清风至,吹我罗衣裾。
青袍似春草,草长条风舒。
朝登津梁山,褰裳望所思。
安得抱柱信,皎日以为期。